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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若羌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 2017年若羌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7日 浏览次数: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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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若羌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中央出台的一项强农惠农政策,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从事农业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购置获得国家及自治区支持推广目录的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的扶持政策。深入贯彻“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阶段工作思路,集中资金补重点、补短板。优化操作方式,全面推动落实先购置后补贴、具体操作与经销商分离等高效便民措施,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对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与利用、残膜回收、高效植保等绿色高效技术所需机具全部实行敞开补贴。

一、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方式为“自主购机、先购后申请、定额限比、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推广符合“国三”标准的绿色环保、先进适用的机具,对于安装“国二”柴油机机具,不得补贴。

二、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的标准执行定额限比:依据《新疆2015-2017年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标准一览表(2017年调整)》中公布的中央最高补贴标准,既最高补贴定额,在最高补贴定额基础上结合补贴产品30%的补贴比例确定实际补贴额,若申报补贴产品的销售价格的30%超出最高定额,实际补贴额执行申报产品的最高补贴定额。

若申报补贴产品的销售价格的30%低于最高补贴定额,实际补贴额执行申报产品的销售价格的30%。

三、2017年补贴申请条件及申报台数:凡是在本县辖区内直接从事农林牧业生产及服务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在规定的时间提出补贴申请。申请补贴为个人的,年度内享受拖拉机1台、农机具3台,设施农业机械为5个标准棚的配置;为农业生产服务组织的,年度内享受拖拉机5台、农机具15台,设施农业机械为25个标准棚的配置。

四、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程序:有自主购机、补贴申请、补贴对象确定、确认录机、机具核实和资金兑付六道程序。

自主购机:购机者可自主选择补贴产销企业和2017年国家推广目录和自治区推广目录纳入补贴的农机产品,购置时与经销企业签订购机补贴合同,索要产销企业出具的2017年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等。

补贴申请:购机者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和户口本及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账户及法人二代身份证)、购机发票、购置机具,县域城镇户口和外地户籍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还应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林权证及上述材料,在购机之日(以购机发票为准)起5天内到辖区村委会进行补贴申请,填写农机补贴申请审批表,村委会农机补贴工作人员对申购者的资料及机具进行逐一核实并采集相关信息,签订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经村委会审查资格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补贴对象确定: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分配资金额确定补贴受益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后报县农机局;

确认:县农机局对各乡镇报来的确定公示表及确定审批表进行补贴对象和机具情况进行确认及信息采集录入补贴系统。

机具核实: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乡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人员会同村委会补贴工作人员对补贴对象的机具情况进行核实,履行“见人、见机、见票”,将核实的机具相关信息填写在审批表的核实栏内。县农机局对乡镇核实过的人及机具办理相关的农机牌证及喷字、喷号和人机合影等事项。

资金兑付:县农机局对申请兑付补贴的机具抽检核实,县财政局抽查核实及全部审核后,将农机补贴资金打入到已核实的补贴对象购机者的帐户上。

五、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责任及具体职能

若羌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严格落实“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

县农机局主要承担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审核确认、机具审核、牌证办理及监管责任。

县财政局主要责任是对县农机局上报全县农机审批表进行审查及申报对象的机具抽检核实及按时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乡镇人民政府的责任受理辖区内农机购置补贴报名登记、受益对象确定公示、机具核实公示等工作。

农机补贴工作受理及执行部门:

1、村委会;2、乡镇人民政府;3、县农机局;4、县财政局;

村委会:1、村委会内应以张贴公告或开村民大会形式告之农户及土地经营者,明确报名时间及结束时间;2、接受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及农业组织的报名申请,并审查身份及购机情况,及时汇总本村会申请报名的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并上报所辖乡镇政府;3、作为乡镇政府核实组成员核实村委会范围里确认受益户的购置机具,填写机具的核实信息。

乡镇人民政府:1、根据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和资金分配情况,对村委会汇总上报的申报补贴购机者进行农机补贴受益户的确定,并将确定的补贴对象进行公示,并汇总上报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审批表及补贴对象确定公示表;2、根据辖区内农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用好用足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辖区内及范围区域内更多的申报户受益,提高本乡镇内的农机装备水平;3、成立农机补贴机具核实组,做好辖区内确认的受益户补贴机具进行核实,并填写相关核实意见,向县农机局汇总上报农机购置补贴核实机具明细表;4、及时安排乡镇财政所将辖区农机补贴发放信息录入“一卡通”兑付系统,并进行数据维护,做好辖区农机补贴兑付准备工作。

县农机局:1、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及资金分配计划;

2、指导乡镇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对经销企业、补贴对象和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对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的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进行审核,加以确认并录入已确认后购机者的补贴信息。

4、对已确定补贴对象的所购置的补贴机具现场办理农机牌证,并进行喷字、喷号及人机合影。

5、对审核通过的补贴户汇总资金,并交付与县财政局审核,做好兑付前的工作。

县财政局:1、协助县农机局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导乡镇财政所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2、对县农机局报送的补贴对象资金发放名单抽查核实机具的实际在用情况;3、及时向最终的补贴受益户拨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督促代发金融机构及时、足额将资金打入“一折(卡)通”帐户。

六、申请农机补贴的要求1、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于2017年3月初开始,至5月底结束,村委会以张贴公告或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告知报名时间,受理本村管辖及范围内所有申请人的申请。

获得农机购置补贴必须由购机者提出申请,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若购机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将取消两年内的补贴资格。3、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受益户的申报机具仅限本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或经营,不得为其他农业组织或者他人报名购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购置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使用中出现问题怎么办?

购机者因购置的补贴机具在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应按国家《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向补贴产品供货方提出“三包”要求,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县农机质量监督部门投诉,县农机部门与补贴产品供货方协调解决,也可向法院起诉解决。